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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信息技术教学中心
监考守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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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监考人员应认真负责作风正派,责任心强,并应注意回避原则。每学期考试期间,远程教育学院向我院派巡考人员,指导考试并监督考场纪律。
第二条 监考人员要认真作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每个考场安排监考人员两名。监考人员在考试前二十分钟进入考场,对考场进行清查,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、学生证,组织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座。在开考前要宣读考试规则和有关事项,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风考纪教育。
第三条 监考人员要当众拆启试题并对试卷的年级、专业、课程核对无误后再分发试卷。试卷分发后,要清点考场人数,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单,一式二份(教务科留一份,报远程教育学院一份)。
第四条 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,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事情,不得擅自离开考场,不得将多余的试卷传出考场。
第五条 监考人员不得对试卷的内容做任何解释,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考生进行提醒或示意。考生对考题有疑问或字迹模糊不清进行询问时,应予以当众答复。
第六条 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,履行其职责。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坚决制止和处理,当场向本人和全体考生宣布处理结果,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单。
第七条 监考人员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,不准随意拖延,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,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注意。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退出考场。收好答卷,核准卷数,进行装订。
第八条 监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。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,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应追究责任,并报请主管部门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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