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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楼"十不准"规定

  为加强教学楼管理,维护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,经教学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教学楼"十不准"规定:
  1.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教学楼;
  2.不准迟到、早退、无故旷课;
  3.不准在上课、自习时打游戏、看电影、上网聊天;
  4.不准在上课、自习时使用手机;
  5.不准在上课、自习时随意走动、大声喧哗;
  6.不准在上课、自习时闲谈打闹;
  7.不准在教学楼内吸烟、喝酒;
  8.不准将食品带入教学楼;
  9.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;
  10.不准有不文明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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