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 |
|
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信息技术教学中心
学生证、校徽管理办法
|
一、学生证和校徽只限学生本人使用、佩戴,学生应珍惜、爱护,注意保管,不得损坏、遗失,不准转借、送人,学生证不能擅自涂改。
二、遗失学生证、校徽的学生,必须写明情况提出申请,经学院学生科审核批准后方可补发,学生申请补发手续由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教务部办理。
三、补发学生证、校徽需交纳一定的费用。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补发学生证、校徽一次。学生毕业或因转学、退学等原因离院时应将学生证、校徽交回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。
四、学生如将学生证或校徽转借他人使用或送人,或一人使用两个学生证,或随意涂改,一经查出,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
|
|